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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事关供水价格长春晚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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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30日,长春市发改委和长春市水务局联合下发了《长春市城区农村安全饮水供水价格通知》(长发改价格联〔〕号)(试行期一年),到今年5月1日,试行期满。

该《通知》确定了长春市城区70个村(项工程)供水价格标准,经过一年的试行,社会反映良好。对此,长春市发改委与长春市水务局按相关程序,拟确定正式长春市城区农村安全饮水价格标准,并于年4月16日至年4月26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年4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给长春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或市水务局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

长春市城区农村安全饮水供水价格标准

(征求意见稿)

来源:长春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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