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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又现高空抛物肇事者10岁男童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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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下午5时许,贵阳中铁国际城天筑苑1栋一女子遭遇高空抛物,一个灭火器从楼上砸下,砸中女子头部,致其死亡。

02:18

7月3日,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死者名叫袁相会,今年39岁,在这里开了一家小卖部。

其二儿子赵钰介绍,当时他与母亲正在一楼墙角处晒土豆片,突然楼上掉下一瓶灭火器,砸中了母亲的头部。他回头一看,母亲已倒在地上,头部流出一摊鲜血。随后家中大人迅速赶到,报警并拨打了,他的母亲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现场拉起警戒线

居民告诉记者,小区灭火器都是放在走廊的,一定是有人将灭火器取下来,然后扔了下去。

死者大儿子赵廷告诉记者,他于今日从1楼一直排查到33楼,发现7楼缺失两罐灭火器。

▲被砸女店主的店铺

他还表示,此楼栋高空抛物现象很常见,业主也曾多次反映,但从未有改善。

赵廷说,物管工作人员曾告诉他,砸死母亲的灭火器是当日砸下的第二个。之前就有一个灭火器从楼上掉落,所幸当时无人在楼下。大概间隔半小时后,母亲被第二个灭火器砸中。

目前,死者丈夫正在殡仪馆处理相关事务。据了解,死者一家来自金沙县,为方便7岁二儿子读书,于一年多以前搬来小区。大儿子今年18岁刚参加完高考,丈夫在做地暖生意。

据多位居民介绍,遭遇不幸的袁相会生前为人十分热情,看到有小孩想玩玩具但没有钱,她会主动拿给小孩玩,而且坚持不收钱,得知老板娘的遭遇他们都感到很惋惜,也很愤怒,希望警方能够找出始作俑者。

此前,记者随机采访了贵阳市某片区的部分市民,针对“高空抛物可判死刑”与“抛物人不明时的连带追责”问题,戳视频听听他们怎么说吧!

从采访对象来看,多数人认为判死刑的做法是可取的。市民李女士表示,高空抛物是一个很严重并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判死刑的说法一定程度上能产生一种威慑力,或许能让部分有高空抛物习惯的人不再敢放纵自己这样去做,这样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办法。

当然,也有市民认为,直接判死刑,有点严重。市民张爷爷认为,丢个东西就判死刑的话,未免过于严重,三五年就差不多了!王女士则表示,如果是孩子乱扔的情况,也不好这样处罚,只能说让孩子的家长教育一下。

而针对抛物人不明的情况,需连带追责,多数市民表示支持。受访者小徐表示,这也能培养业主间相互监督的意识,虽然说本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还需要去担责会有几句怨言,但换位来说,受害者更需要一个说法。

此外,受访者赵先生表示,如果相关住户需要考虑连带追责的话,他认为还应该考虑物业的连带责任,以提高物业严格管理,在小区内也适当安装些设备进行监测。

据实验测算,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把人的头顶砸出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头骨,从25楼抛下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引发的系列事故,是惨痛的,我们应引以为戒,养成最好的生活习惯,尊重个人生活也尊重他人的生命!

来源:贵阳公安南明分局、贵阳晚报

记者:兆赫、瞐彧、冷兵

编辑:吴艺舟

编审:刘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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