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宁波海事法院成立三十年了,典型案例今天发 [复制链接]

1#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孙燕

今天(11月28日),宁波海事法院在杭州召开成立三十年新闻发布会,专题通报三十年来浙江海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浙江是海洋大省。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决定在浙江省设立宁波海事法院,专门管辖浙江省所属港口、岛屿、沿海水域和通海内河水域发生的一审海事海商案件。

自年建院以来,宁波海事法院累计收案件,办结件,涉案标的亿元,办案总数和人均办案数均位居全国11家海事法院首位,当事人遍布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曾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海事法院司法透明度测评第一,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把该院作为国际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自愿选择该院作为管辖法院。

会上,宁波海事法院发布三十周年典型案例,其中包括——

中洋公司不服台州海警局、浙江海警局行政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案。

年1月,中洋公司雇佣拖轮将一艘无动力无船名船号的船舶从舟山拖至台州三门,后被执法人员查获。台州海事局认定该船系“三无”船舶,作出没收船舶的处罚决定。中洋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浙江海警局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处罚决定。中洋公司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我院经审理认为,该船系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并且擅自出海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台州海警局作出的没收处罚决定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判决驳回中洋公司的诉讼请求。

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诉沈某等海洋生态民事公益诉讼案。

年10月,刘某从码头渔船上收购海龟转卖给沈某,姜某协助运输,被普陀区公安分局查获,当场查获只海龟,均已死亡。经鉴定,上述海龟均属于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向我院提起公益诉讼。我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的行为破坏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判令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生态修复补偿金。

本文为钱江晚报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报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