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晚报》今日头版催款通知(题图)
张少杰/传媒大观察
今日,《洛阳晚报》头版发布一则题为“加州、MOCO请还款”的催款通知。通知内容显示,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加州、MOCO项目于年、年在《洛阳晚报》刊发广告,应付广告款至今未付清。
《洛阳晚报》此前已多次委派专人与贵公司进行诚意沟通,但未能解决,特刊发此则催款通知,敦请贵公司在本通知见报后7日内结清欠款。若贵公司届时仍未支付,本报将持续在相关媒体刊登该通知,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方正当权利。
观媒君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此次催款通知中的河南新恒顺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为万元,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系统还显示,该公司年4月20日还被洛阳市工商行*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列入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9月份该公司还曾遭到两次行*处罚信息。其中的一次行*处罚发生在年9月23日,由洛阳市工商行*管理局发出。
行*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为了宣传其开发的位于西工区健康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的“MOCO”房地产项目,于年6月初设计了两套彩页广告样稿后,委托洛阳海德印刷有限公司进行印制。
其中,“从MOCO步行5分钟直达王府井和新都汇,举步之间,商场、医院、学校、超市、公园、公交、生活配套,应有尽有!”等广告内容,属于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或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或者示意图不准确、不清楚、比例不恰当等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观媒君注意到,这里所说的“MOCO”正是《洛阳晚报》催款通知中所提到的房地产项目。而该公司企业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显示,年该企业资产总额为万元,而其负债总额为万元,当时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90%。
观媒君了解到,都市报头版讨钱的案例《洛阳晚报》其实并非孤例。
观媒此前题为“曾经亲密无间的都市报和房企,为何到现在却撕了起来?”的文章,就对此现象做了报道。文章指出,报纸直接在头版喊话催债,说明双方的正常沟通渠道已不畅通。而这种公告的做法恐怕是付诸法律渠道的第一步,其实际效果如何有待检验。但无论如何,刊载这种公告的纸媒,多多少少地反映出影响力的下降,衰退的气息渗透纸背。
观媒此前相关报道
曾经亲密无间的都市报和房企现在却撕了起来十多年前,都市报广告版面可谓“一位难求”,房产企业更是当地都市报版面的“座上宾”,有时一些广告主为了争抢好的都市报版面甚至还会出现竞价“打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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