滹沱夜话
自建房不能“放肆”
□李红军
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这一恶性事故昭示:乡村自建房,监管不能缺席。
近年来,在城建房监管相对到位的同时,乡村自建房方面却存在着“监管真空”,开工缺少报备手续,施工没有必要的验收规范,盖孬盖好都由房主说了算。特别是随着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业的发展,一些风景优美的农村人流量越来越大,受利益驱动,对自建房屋随意扩建改造装修,加之相应监管未能跟上,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埋下了种种隐患。
房舍建设关乎生命安全。不能让业主“自建自说”,政府部门必须进行有效监管。实施报备制度是把控自建房事故隐患的有效手段,容不得丝毫的马虎与懈怠。完善监管手续流程。建筑面积多大,楼层多高,使用什么材料,施工资质是否合格等,需经当地住建部门审批,具备建设条件的才能施工。
对施工过程实施全程监管,严把质量关。自建房施工中、竣工后,质量监督部门要认真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从源头上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他山之“事”,引以为戒。各地当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乡村自建房,尤其是经营类房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人生多半居屋内,主动除患彰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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