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石家庄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等四种违法行为集中进行处罚。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和《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将城市文明大行动引向深入,今天,石家庄市文明办、石家庄市公安局、石家庄市城管局联合召开了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决定从6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共新办犬只准养证个,年检次,收缴各类违规犬只余只,纠正遛狗不拴绳等违规养犬行为余次,整治涉犬问题比较突出的居民小区82个,行政处罚77起,市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犬只扰民伤人举报有了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据介绍,此次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对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四种违法行为,集中进行处罚。
对遛狗不拴绳的,公安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规定,对养犬人进行警告,拒不改正的,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对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在小区内的,先由物业服务公司进行教育,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规定,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在其他公共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据《石家庄市养犬管理条例》第15、27条规定,对养犬人予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对一户养多犬的,公安部门责令养犬人在90日内将超过规定数量的犬只转让他人或者送交犬只留检所;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对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公安机关将暂扣犬只,并对养犬人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市民发现遛狗不拴绳、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养多犬行为的,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
市民发现犬只粪便不清理的,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举报。
石家庄市住建局、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卫健委、团市委等将在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发动物业服务公司做好犬只登记、犬只防疫、疫苗接种、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各自作用,形成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合力。
石家庄市文明办还将加大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和引导。据介绍,石家庄市文明办将免费发放1万把清除狗便小铲子,引导养犬人养成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良好习惯;开展文明养犬进社区活动。通过在社区开展清理犬只粪便,举办狗狗课堂、宠物义诊等公益服务活动,让文明养犬家喻户晓;组织市民特别是养犬人组建文明养犬志愿服务队,发挥养犬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各级各类媒体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养犬,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文明养犬浓厚氛围。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李刚希望各社区居委会立即行动起来,加大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让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家喻户晓;希望各物业服务公司建立本小区的养犬人管理档案,积极引导小区养犬人成立自治组织,加强养犬人的文明养犬自律,鼓励他们带头文明养犬;希望广大养犬人自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做文明养犬人。
文/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崔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