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晚上10时许,广州市越秀区新闻信息中心官方微博
广东越秀发布通报关于媒体报道《女环卫工状告站长及单位——广东首例“性骚扰纠纷”立案》的情况:6月18日,媒体报道《女环卫工状告站长及单位广东首例“性骚扰纠纷”立案》,反映我街“环卫站女工状告站长周某某对其性骚扰”问题。我街高度重视,立即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由街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成立核查组对事件展开核查,并暂时停止街道环卫站站长周某某职务。有关情况一经查实,街道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遭遇上司性骚扰的环卫女工黄微将站长连同环卫单位一起告上了法庭
事件回顾
女环卫工称遭站长性骚扰4年,收到性暗示图片视频…
“加油!”6月15日,在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门口,黄微(化名)默默地给自己鼓劲。
这位38岁的环卫工人脸色有点发白,她不知道走进这个大门意味着什么,但踏出起诉上司性骚扰这一步,她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大不了不打这份工了。”
“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可以知道,这是广东第一例以‘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的案件。之前,网上有三个此案由的裁判文书,都是撤诉处理。”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雅清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以往遭遇性骚扰的当事人只能以侵犯名誉权、身体权、一般人格权进行起诉,难以与性骚扰的情形准确对应。在民法典最新通过的背景下,此次黄微把上司连同所在单位一起告上法庭,对之后的司法实践有着特殊的意义。
女环卫工:“被骚扰了四年”
环卫站长:“绝对没有这事”
有很长一段时间,黄微一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