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是我市近期高发的电信诈骗类型之一,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有如下两类:
(一)虚假购物
诈骗分子通过社交软件、网页、短信、电话等渠道发布商品广告信息,通常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低价转让、0元购物等方式为诱饵,诱导市民与其联系,待市民购物付款后,就将市民拉黑或者失联,市民也未收到约定的商品、货物。或以加缴关税、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市民转账汇款,实施诈骗。
(二)虚假服务
诈骗分子通过推广发布信息,谎称可以提供正常的生活型服务、技能型服务等(如:代为生活缴费、音乐制作、网站制作、论文发布、代加工等),以及谎称可以提供非法的各种虚假服务(如:调查追债、提供定位、交通违章处理等),以缴纳定金、保证金,诱骗市民转账汇款,后将市民拉黑,从而实施诈骗。
案例1
我市市民李先生某日在某网络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看中一款手机,价格合适李先生非常喜欢,对方提出通过平台交易手续费高,私下交易还可以给李先生便宜一百元,于是李先生表示接受并添加了对方的